本服务协议由成都域行希盎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泽麦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我们”)与使用卡券回收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您”)订立,是《用户协议》的组成部分。

一、服务定义与适用范围

  1. 卡券是由相应发行方发行、可按其规则兑换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平台不发行卡券。
  2. 卡券回收服务是指您通过泽麦卡移动端提交依法拥有或有权处置的卡券,经核验后按订单结果获得回收款的服务。
  3. 具体支持的卡券、提交类型、面值、状态及订单金额以您提交时移动端页面展示为准。

二、用户资格与实名

  1. 您须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同一实名身份仅允许一个正常使用账户;历史重复账户进入合并或人工处理。
  3. 平台仅收集实名、交易、提现、风险管理及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信息,具体核验方式以移动端届时展示为准。

三、卡券来源与提交义务

  1. 您保证拥有所提交卡券或依法享有合法处置权,且卡券并非通过盗取、诈骗、侵占或其他违法方式取得。
  2. 您应如实选择卡种、具体提交类型和面值,提交真实、完整、可核验的信息,并在转让完成前保持卡券可核验、可使用。
  3. 不得重复提交、再次使用、转赠或另行出售已经进入处理流程的同一卡券。

四、订单提交与成立

  1. 您在移动端确认卡券信息、订单金额及本协议并提交订单,表示向平台提出回收申请。
  2. 系统受理不代表卡券已经核验成功。交易结果以真实卡券状态、发行方或核验方结果以及最终订单状态为准。
  3. 卡券核验成功并形成相应结算结果后,平台按订单显示金额结算至您的泽麦卡账户余额。

五、选错卡种、提交类型或面值

  1. 卡券尚未验卡或使用时,因选错卡种、具体提交类型或面值导致无法处理的,订单将显示处理失败,不会按错误类型完成回收。下一步请以订单详情或客服核对结果为准。
  2. 卡券已经发生真实核验时,按卡券实际状态和订单结果处理。
  3. 存在争议时暂停处理并由客服核对,不直接没收卡券或账户余额。

六、卡券核验与异常状态

  1. 无效、已使用或已过期卡券经核验确认后不支付回收款,您可申请复核。
  2. 卡券涉嫌盗取、诈骗或权属异常时,平台可暂停与风险相关的订单、提现或功能,并要求您提供必要证明。
  3. 在事实确认前,平台不得直接没收卡券或账户余额;核验后根据卡券实际状态、权属证明和订单结果处理。
  4. 法律允许且不影响风险调查时,平台将说明限制原因并提供申诉渠道;不得无依据永久冻结账户或资金。

七、结算、余额与提现

  1. 验卡通过后,回收款最快 1 分钟进入泽麦卡账户余额,实际时间可能因卡种及订单状态而异。
  2. 用户提现不收取手续费;到账时间以收款渠道实际处理为准,不承诺固定分钟数。
  3. 账户注销或协议终止不导致合法余额自动清零。注销后仍有待结算款项的,完成核验后继续结算或允许用户申领。

八、账户注销与服务终止

  1. 存在处理中订单、提现或争议时暂不能注销账户。
  2. 注销前平台将提醒您先提现可用余额;依法保留交易记录不等于平台可以占有用户资金。
  3. 对违法使用、欺诈或重大风险行为,平台可依法限制相关服务或终止协议,但措施应限于风险相关范围,并保留必要的申诉和后续结算安排。

九、责任与损失处理

  1. 您因提交无合法来源、无权处分或重复使用的卡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2. 平台因自身责任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和经核实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本协议不排除法律规定的责任。
  3. 因发行方、核验方、通信网络、收款渠道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或结果异常时,双方应依据真实状态共同核对,平台采取合理措施协助处理。

十、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依照《隐私政策》处理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不出售个人信息,仅在服务、风险管理、监管和法律要求的必要范围内共享。

十一、协议更新

  1. 重大权益变化将通过显著方式通知;依法需要时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2. 新版本不追溯改变已完成订单的权利义务,平台保留历史版本。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客服核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成都域行希盎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